基于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要性,我们将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以及本隐私政策,努力保护客户的隐私。
“个人信息”指的是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定义,是指与生存个人相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可以通过该信息识别特定个人的姓名、出生日期、地址、电话号码、联系方式等描述,以及容貌、指纹、声纹等数据,以及健康保险卡的保险号等单独可以识别特定个人的信息(个人识别信息)。
我们可能会在用户进行注册时,询问姓名、出生日期、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银行账号、信用卡号、驾驶执照号码等个人信息。此外,我们也可能会从合作伙伴(包括信息提供者、广告主、广告发布方等,以下称“合作伙伴”)处收集包含用户个人信息的交易记录和与用户之间的支付信息。
我们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如下:为提供和管理我们的服务; 回答用户的咨询(包括进行本人验证); 向用户发送正在使用的服务的新功能、更新信息、活动以及我们提供的其他服务的通知邮件; 进行维护、重要通知等必要的联系; 识别违反使用条款的用户,或试图以不当目的使用服务的用户,并拒绝其使用; 允许用户查看、修改、删除自己的注册信息,以及查看使用情况; 向付费服务用户收取使用费用;与上述使用目的相关联的其他目的。
除非我们合理认为使用目的与之前的相关联,否则我们将变更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若变更使用目的,我们将以公司规定的方式通知用户或在本网站上公布变更后的目的。
除非符合以下情况,否则我们不会未经用户同意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但法律和法规允许的情况除外: 为了保护人的生命、身体或财产等必要时,且无法获得本人同意时; 为了促进公共卫生或儿童的健康成长,特别必要且无法获得本人同意时; 国家机关、地方公共团体或受其委托的机构在履行法律规定的任务时需要协助合作,且获得本人同意可能会对任务执行产生不利影响时; 在事先通知或公开以下事项,并且当公司向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报告时: 包括向第三方提供在使用目的中的情况、提供给第三方的数据项、提供给第三方的手段或方法、根据本人请求停止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的方法、接受本人请求的方法。 不过,在以下情况下,尽管前述信息可能提供给第三方,但这些第三方不被视为受益人: 公司为实现使用目的必要范围内委托处理个人信息全部或部分的情况; 因合并或其他原因导致业务的继承而提供个人信息的情况; 在与特定人共同使用个人信息的情况下,提前通知或公开共同使用的目的、共同使用的个人信息项、共同使用的人员范围、共同使用的目的以及对个人信息的管理负责人的姓名或名称,并且在本人能够轻易获取的状态下通知本人。
当公司收到个人要求披露个人信息时,将立即向本人披露。但是,如果披露可能导致以下情况之一,可能会决定全部或部分不披露,并立即通知相关情况。此外,披露个人信息将收取每件1000日元的手续费。 情况包括:可能危及本人或第三方的生命、身体、财产或其他权益的情况; 可能严重影响公司业务正常运作的情况; 可能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 尽管如前所述,我们原则上不会披露除个人信息之外的历史信息和特性信息等其他信息。
用户可以根据公司规定的程序向我们提出个人信息的更正、补充或删除(以下简称为“更正等”)请求,如果我们认为有必要满足用户的请求,则会立即进行个人信息的更正等操作。公司在进行根据上述规定的更正等操作或者决定不进行更正等操作时,会立即通知用户。
当公司收到个人要求因个人信息被超出使用目的范围使用,或者因非法手段获取,要求停止或删除其使用(以下简称为“使用停止等”)时,将立即进行必要的调查。根据前述调查结果,如果判断有必要满足用户的请求,将立即进行该个人信息的使用停止等操作。 公司在根据前述规定进行使用停止等操作或决定不进行操作时,将立即通知用户。即使在前两项情况下,如果进行使用停止等操作需要大量费用或其他情况导致难以进行使用停止等操作,但为了保护用户的权益,公司将采取必要的替代措施。
除非法律或者隐私政策另有规定的事项外,我们可以在不通知用户的情况下对本政策的内容进行变更。除非另行规定,变更后的隐私政策自在本网站上发布之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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